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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蚊型腳車少年遭撞斃案】控方不滿沈可婷判無罪 上訴

(新山10日訊)新山推事庭於10月28日宣判兩年前新山8名蚊型腳車少年騎士遭撞死案被控的女被告沈可婷無罪釋放,控方基於不滿推事庭的判決,於今日入稟新山高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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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檢控署主任阿米爾今早在此案主控官沙菲益副檢察司陪同下,向法庭呈交上訴申請,出席者包括新山南警區查案官尤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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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爾受媒體詢問時指出,盡管審理本案的推事早前已判處被告無罪釋放,但控方認為案件仍有可上訴的理據。

 

他提出的理據包括,案發路段的燈光並沒有如推事所說的比較昏暗,相反,照明是相當足夠的;另外,有說被告不熟悉有關路段,這也不能成為被告無罪的理由。

 

阿米爾強調,檢控署並非受到來自死者家屬或其他方的壓力提出上訴,並指這是針對案件下判後的正常程序。

 

被告被判無罪釋放

 

“提交上訴申請後,我們會等待法庭的審訊日。”

 

新山推事庭是在上月28日針對這起轟動一時的蚊型腳車案下判。推事茜蒂早前下判時指出,被告沈可婷(24歲)案發時不管使用左邊、中間或右邊車道都沒有問題,因為她擁有在公路上行駛的權利。

 

茜蒂續稱,被告在案發時並沒有超速,而且根據鑒證人員的調查,事發路段燈光昏暗,道路狀況更限制了司機的視線範圍。

 

她說,司機不可能預測到高坡後會有一群少年,隨即也指涉禍的蚊型腳車少年當時顯然將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中,因而判決被告無罪釋放。

 

8名蚊型腳車少年騎士遭撞斃案是在2017年2月18日淩晨3時20分左右,於新山內環公路靠近馬末尼亞穆斯林墳場處發生。

 

事發時,轎車司機沈可婷取道該路段準備返回士姑來皇後花園的住家,詎料卻在這路段撞上一群在公路上飆蚊型腳車的少年騎士,造成8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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