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長:設限查案不合法‧週內訴訟撤雪大臣指令

(布城)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透露,總檢察署將於週內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就雪蘭莪州務大臣丹斯里卡立發出反貪污委員會官員只能在州政府大廈內錄取官員口供的通令,宣佈它在法律上是不合法及無效。

他是今日(週一,8月17日)出席第48屆亞洲――非洲法律諮詢組織常年會議後,就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週日(8月16日)聲稱將通過總檢察署尋求法律途徑,解除反貪污委員會執法時面對的各種干擾及妨礙的談話,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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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總檢察署希望通過法庭,就雪州大臣發出的通令是否有法律依據,要求法庭作出厘清。

反貪會根據法律操作

他說,這是因為雪州政府的通令純粹是一項行政指示,而反貪污委員會卻是根據相關法律成立及操作。

所以,他說,總檢察署肯定會於本週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宣判雪州大臣發出的通令在法律上不合法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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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及反貪會上週逮捕黃傳好的行動是否合法時,阿都干尼說,除非法庭證明有關行動不合法及無效,否則它就是合法的。

另一方面,納茲里代表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為亞非法律諮詢組織常年會議主持開幕後,在記者會上表示,他不認為雪州政府的通令有法律約束。

他認為,州政府發出的通令是不能阻止或限制反貪污委員會官員展開調查工作,而雪州大臣的做法,卻是試圖限制反貪污委員會執行任務的一個動作。

他表示已指示總檢察長從法律角度研究雪州大臣所發出通令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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