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周美芬力挺翁詩傑‧張慶信:她也跟我拿錢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員拿督斯里張慶信再爆另一宗“金錢門”,他剛聲稱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傑接受1000萬令吉捐款資助馬華活動後,他今日(週六,8月15日)又直指馬華婦女組主席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曾經多次向他索取“數目不大也不小”的捐款作為她搞活動的經費。

張慶信也是國陣後座議員俱樂部主席兼砂拉越民都魯區國會議員,他週六接受《光明日報》專訪時坦承,他是因為不滿周美芬週五(8月14日)發表力挺翁詩傑的言論時,指他是為了對巴生港口自由區醜聞“轉移視線”,還批評他進行“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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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我沒有抹黑,也沒有轉移視線,你要調查就繼續下去,我至今有沒有阻止調查?我只是要求馬華總會長公平一點,說要透明化,為何沒有公正?

這是甚麼透明化?”

指周死纏爛打求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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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稱,周美芬擔任兩屆國會議員期間,曾多次向他要求捐款,包括有一次在國會走廊,在多位馬華議員的見證下,以“死纏爛打”的方式請求他捐款,並對他說“老闆,你這麼多錢,可否幫忙支持我?”,他覺得周美芬確實需要支持而答應捐助。

他披露,由於是捐款,他從來沒有要求周美芬發出收據,也沒有記下捐款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這些捐款有些是早至七八年前,她有時用口頭要求我捐款,有時致函提出,我應該還有收起有關的信件,可以作證。”

他也說,儘管他在捐款時有證人在場,但他不需要證人作證。

不過,張慶信由始至終不願透露他捐給周美芬的款項數額,只說是“說大不大,也不小”。

不求為挺翁言論道歉只要周美芬反省原則

張慶信聲稱,他曾經捐款給也是現任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的周美芬,但是,他不是因此對周美芬力挺翁詩傑而認為她不懂得“感恩”,而是要求周美芬回想她自己秉持的原則。

他說,他也不會要求周美芬針對“挺翁”的言論道歉,只是要求她“回頭想想或看看,自己的原則在那裡?”

“我只是要求周美芬回想一下,身為一位領導人,必需有原則,做人要對事而不對人,繼續確保黨有一個良好的形象、名譽及領導層。”

做人要對事不對人

他說,如果反貪污委員會要針對他捐款給周美芬一事進行調查,他肯定會配合,但他認為反貪污委員會沒有必要介入調查,他亦不會因此報案。

他強調,他並不是跟整個馬華或馬華領導層作對,他只是針對個人(即翁詩傑),因此他奉勸周美芬:“在瞭解事情後,再作出攻擊,還來得及。”

張:別迫我開牌

受詢及先後聲稱翁詩傑和周美芬向他索取捐款,是否意味還有更多的馬華領袖也受到他的“恩惠”?張慶信說:“不要迫我開牌,如果迫我開牌,我會一直開下去。”

不過,他強調不會隨意“開牌”,唯有本身受到“受惠者”的個人攻擊或存心抹黑,他才會“開牌”,繼續爆料。

“我都是捐錢給他們,清清白白,有甚麼好怕?”

並非針對馬華

他也說,他還記得有一次周美芬獲得他的捐款作為資助某建築物的建設工作後,對方獻議以名字為此建築物某層樓命名,但他不同意,因為他認為捐款是自願的事情,無須讓人知道。

張慶信也希望馬華的黨員瞭解,他不是針對馬華,而是針對個人的處事方式或個人的言論。他認為,不管是馬華領袖或黨員,當然有權力出言維護總會長,但不能因此抹黑他人。

張:我接到律師信了

張慶信週五晚已向《光明日報》證實,他收到交通部長兼馬華總會長翁詩傑發出的律師信,正式針對“1000萬令吉捐款”的課題要求他道歉,否則便起訴他。

他說,他絕對不會退一步而向翁詩傑道歉,唯一的途徑是雙方在“法庭見”。

證人會出現指證

“如果鬧上法庭,我不用煩惱,因為證人一定會出來指證,只要時間到了,對方(證人)一定會出現。”

他強調,1000萬令吉是捐款,不是貸款或借款,亦不是非法的金錢交易,所以他沒有要求收據,如果他這樣做,就表示他不是樂意捐助,並對別人有很大的懷疑及防備。

“我沒有騙過政府的錢,也沒有騙過人民的錢,我只是不瞭解,翁詩傑和李華民(巴生港務局主席)到底在做甚麼?為甚麼他們要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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