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不滿出軌‧偷妻金鏈藏橋底

(柔佛‧昔加末)一名丈夫疑不堪妻子另結新歡,偷走妻子總值約1萬令吉的金鏈,再偷偷藏在屋旁小橋底下,結果被警方援引“在住家偷竊”刑事條文調查,若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和罰款。

在之前一個月內,這名已經入籍大馬的印尼丈夫,被妻子報案指他偷走380令吉和毆打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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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事主住在斯里彩虹花園,擁有4輛巴士,平時駕駛巴士維生。他們育有5名4至19歲的兒女。

昔加末警區主任阿都馬吉說,週三(8月12日)早上10點,36歲的巫裔妻子報案指她藏在衣堆裡的一些金飾不翼而飛,並懷疑是丈夫幹的好事。

警方介入調查後,週四(8月13日)下午3點20分逮捕了女事主的43歲丈夫。嫌犯較後供出匿藏金飾的地點,並帶領警方到住家旁溝渠上的小橋底下,找到這些失竊金飾。

嫌犯把這些金飾塞入一個塑膠管子,再藏在小橋底下。警方點算後發現失竊金飾有4條頸鏈、4條手鏈、4枚戒指、耳環等,市價總值約一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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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個月,嫌犯也涉嫌偷走妻子的380令吉,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23條文﹙在住家偷竊﹚查案。此外,嫌犯也被妻子舉報動手毆妻,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80條文﹙傷人﹚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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