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稱遭老師打腫臉‧家長斥校長叫孩子轉校

(柔佛‧麻坡)一名曾參與馬來戲劇演出的11歲小童星申訴說遭逾30歲的級任老師掌摑和拳打臉頰,導致臉部紅腫,左臂出現瘀青。他的母親說,她曾要求校方調走這名老師,校長卻建議她讓孩子轉學,令她深感不滿。

不過,校方過後針對此事作出澄清,除了強調這名老師沒有向學生動粗外,也表明有關男老師是一位盡責的老師,只是對學生的要求比較嚴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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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校方調走老師

投訴遭級任老師兩次掌摑和動拳打臉頰的學生名叫莫哈末沙弗安,就讀麻縣巴力峇九登雅國小五年級。

他的母親諾阿查(45歲)今日(週五,8月14日)通過報章投訴,指孩子的級任老師於週四(13日)中午1時接近放學的時間打傷孩子。

莫哈末弗安受訪時透露,案發時,他正在課室裡與一名同學互相丟紙團和玩鬧,結果被副班長發現,並且向正在電腦室處理事務的級任老師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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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弗安和同學二人過後雙雙被召到電腦室。他說,老師把他拉到電腦室的另一邊,分別掌摑和動拳打了他左右臉頰,另一名同學同樣受到掌摑和拳打的處罰。

莫哈末弗安放學回家後,便哭著向母親諾阿查申訴。諾阿查說,她立刻帶兒子到鄰近診所,並在醫生建議下到醫院照X光。經過檢驗,醫生證實莫哈末弗安的傷勢並無大礙。不過,她決定向警方報案,並於週五早上到麻坡教育局投訴。

她說,當時此校校長也在教育局,她向校長反映孩子被打的情況,並希望校方調走這名老師時,校長卻建議她讓孩子轉學,令她非常不滿。

“這名級任老師不是第一次打學生,而且他還曾經要求被處罰的學生發誓,回家後不能向家長告狀。”她認為,這名老師處罰學生的方式已經太過份了。

校長:老師要求嚴格沒打人

針對這起投訴,麻縣巴力峇九登雅國小校長馬斯奧指出,他週五早上已先後召見涉及的老師,還有另一名被處罰的學生。經過對證後發現,這名男老師並沒有如有關家長所言動拳打學生,他只是對學生的要求比較嚴格而已。

“另一名同時被處罰的學生告訴我,老師根本沒有動拳打他們。”他說,莫哈末弗安手臂上的瘀青,也不是級任老師造成的,而是可能在與同學爭執時弄傷的。

他指出,這名級任老師曾輕微觸踫過莫哈末弗安,但並無動拳,也沒有掌摑學生。

他強調,這名老師雖然對學生要求比較嚴格,但卻是個盡責的老師。

他認為家長若有甚麼不滿,理應直接向校長反映或投訴,而不是在未瞭解真實情況下便報警。

他已向這名老師發出勸告,同時吁請有關家長直接聯絡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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