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多年機場被捕‧前律師控失信14萬
(柔佛‧新山)43歲前律師被控在執業期間失信14萬令吉,面對3項控狀,並獲准以4萬令吉保釋候審。
多年前已被律師公會開除會員資格後不知去向的馬查哈,上週三(8月5日)在吉隆坡機場被捕,並於今日(週三,8月12日)上午在新山地方法庭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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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候審
被告面對的3項失信案檢控皆指他觸犯刑事法典409條文,即是作為一名代理或公務員因失信而造成他人的損失。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00年12月15日,在新山阿都拉達希路美特波里商業大廈20樓的律師辦事處,即馬查哈莫哈末律師樓,失信客戶8萬令吉。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在同一日期地點失信客戶2萬5000令吉,第3項控狀指被告於1999年1月8日在同一地點失信客戶的借貸款額達3萬5000令吉,這筆款額應還給屋業發展商N e wDecade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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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求情時說,他有5名孩子,並指他在吉隆坡也有法庭案纏身。
被告的3項控狀分別在第四、五和第6地方法庭過堂,第一控狀和第3控狀將於12月2日審訊。
在第一控狀下,被告獲准以5000令吉保釋。第二控狀以2萬5000令吉保釋,並將於10月15日過堂。第3控狀以1萬令吉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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