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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3宗海上違例案 海事執法機構扣留3船14人

(新山14日訊)大馬海事執法機構今日在哥打丁宜素里里區海域一連揭發3宗違反海上條例的案件,共扣留3艘船只及14名印尼籍男子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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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海事執法機構丹絨素里里區主任莫哈末祖法迪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第一艘名為“lima sore”的船只,是於上午7時30分於丹絨本優索(Tanjung Penyusop)南部3.5海哩的水域,被執法人員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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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船上有3名年齡介於21至47歲的印尼籍男子,當局已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44及49條文調查。
第二艘遭扣留的印尼水上德士則是在上午9時26分,於丹絨布來(Tanjung Bulat)南部2.5海里的水域被發現,一並遭扣留的尚有33歲的舵公和25歲的乘客。
莫哈末祖法迪說,依據港口的限制,在我國水域不能隨意提供任何服務,有鑒於該水上德士已違反條例,大馬海事執法機構仍援引1967年關稅局法令第44條文、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販運人口法令第26J條文及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條文調查。
另外,他指出,第三艘船只是在下午1時於丹絨柏那哇(Tanjung Penawar)東部7.4海哩的水域被發現無準證停泊,結果船上的9名船員包括船長在內皆被扣留助查。
他透露,該油槽船除了未持有停泊準證,同時也因沒有足夠的船員未能符合安全配員證書(safe manning certificate)。
針對此案,當局已援引1952年商船法令491B(1)和72(1)條文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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