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不嚴厲 以為沒收費 店前泊車商家被罰

(馬六甲2日訊)盡管2013年已憲報頒布峇株安南默迪卡工業園1路及加沙默迪卡2路店鋪前的停車位要收費,但當地商家們申訴市議會執法人員極少執法,而商家們也不清楚他們所處的位置是否屬於停車收費區。
結果漢都亞再也市議會執法人員昨天出動,就給在這2條路停車沒繳費的商家們開出罰單,單單默迪卡工業園1路的商家就接獲至少10張罰單,令突然接獲罰單的商家大感不滿要伸冤。
商家不滿要伸冤
商家聲稱,在當地經商十幾年,雖然當局於2013年已在店鋪前畫上停車格,但卻鮮少見到執法人員來執法。而且早年時任愛極樂區州議員邱培棟在與商家們一起抗議該區要實施停車收費制度時,當局向商家說明工業區不需要繳停車費,因此很多商家並不清楚哪區需要付停車費,而市議會也沒立牌告知。
結果昨天的一場執法行動,令商家們措手不及,才驚醒原來他們店前的停車位要付停車費。
當地商家今日紛紛向行動黨格西當區州議員謝守欽反映及投訴,除了不滿收到罰單,也投訴執法人員態度惡劣。其中一名從事木門生意的商家周慶德(62歲)表示,雖然以前曾接獲罰單,但是因為很少看到市議會執法人員執法,以致他幾乎忘了這件事。
他說,2013年至今,他一共接獲3次罰單,第一次在3天內清還,結果只需付5令吉。可是不久後他又收到市議會的另一罰單,指他前一張罰單未清還,如今要罰款30令吉,雖然他還是清還(獲15令吉優惠),但還是心有不甘。
他說,如今市議會說修改條例就能征收停車費,商家根本沒得選擇。另一名商家余文安(60歲)說,他昨天外出,太太留下顧店。上午11時25分,執法人員前來執法,而他一共接獲3張罰單。
他表示,這是他第一次接獲停車沒付費的罰單,太太當時問執法人員為何要開罰單,對方態度不友善,直指有什?事就向上司投訴後就離開。他覺得很冤枉,自己不是明知故犯,而是不知道店前停車要收費。43歲的工業零件批發商黃瑞洲表示,他已忘了店前停車要付費,只記得當年邱培棟告訴他們,他的店位於工業區,所以停車不用付費。他說,鮮少看到執法人員去執法,昨天突然有四五個執法人員到來開罰單,他接獲3張罰單,都是員工的車。“我上前提出質詢,為何這裏突然要收停車費,之前都不需要。執法人員告訴我,那是BN(國陣)的時代,現在是PKR(公正黨),還說他只是負責執法,有什?事就向上層投訴,講完後就離開。”他聲稱執法人員態度惡劣,令他不滿。(LSL)
2013年憲報要收停車費
謝守欽針對此課題受詢時表示,他已經聯絡市議會主席及停車組主任反映。根據他獲得的資料,有關地區已在2013年憲報頒布開始收停車費,市議會也強調有前去執法。
他說,已經要求市議會提出執法的數據,讓數據去說話。至於執法人員被指態度不佳的問題,他也向市議會反映必須改善,在執法之前應該給予通知,而不是一來就開罰單。而市議會主席也答應會提醒所有官員必須註意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