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撐港反極權集會非法 警將傳召主辦方

(吉隆坡30日訊)金馬警區主任法米說,前天舉行的“大馬撐港反極權集會”因為沒有依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條規提交通知書予警方,因此警方已開檔調查,主辦方以及出席當天集會者將會被傳召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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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根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集會者主辦方必須在集會10天前提交通知書予警方,不過警方並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書,因此警方已將此集會列為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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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70人於前天聚集在甘榜亞答支持“大馬撐港反極權集會”,主辦方在集會前數天才臨時決定,集會地點原是在隆雪華堂外的空地,爾後因為隆雪華堂報警與集會撇清關系,集會地點唯有換到附近的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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