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控猥褻3少年案】 證人︰4少年逐一進房 法師藉按摩摸下體

(昔加末15日訊)照亮法師被控猥褻3少年案件今天續審,第二位受害少年的父親告訴地庭,其子申訴被照亮法師在慈光亭里觸摸陽具直至“流出液體”,另一位證人昔加末佛理研修會主席徐光蓮供證時表示,4名少年向她申訴照亮法師以“按摩強身健體”為由,逐一把少年帶到房里觸摸下體。
第二位受害少年的父親今天在庭上表示,其子約於今年1月10日告訴他,指於今年1月5日在慈光亭里,被照亮法師觸摸陽具直至“流出液體”,而地庭沒有針對此事追問下去。
參加佛學班被猥褻
這名父親在主控官蘇麗雅娜副檢察司引導下告訴地庭,其子當時騎著腳踏車前往慈光亭,參加一項兩天一夜的佛學班,課程期間被照亮法師觸摸陽具。
他表示,照亮法師於隔天下午5至6時之間,用車載其子回家,而其子的腳踏車則留在慈光亭里。
他被其子告知,還有數名少年也經历同樣遭遇。他知悉後十分生氣,並和其他受害少年的家長討論後,於1月14日陪兒子前往昔加末警局投報。
他說,兒子是在案發半年前開始前往慈光亭上佛理班,之前曾經一兩次在寺廟過夜學習佛理。案發後,兒子再也沒有前往寺廟,而且性格變得十分容易生氣。
他指兒子不愛讀書,曾經兩度違規帶手機去上課,而他則因此被傳召到學校處理此事。
稱按摩強身健體
昔加末佛理研修會主席徐光蓮供證時表示,一名陳姓教師於今年1月上旬,帶著4名受害少年前往位於亞羅拉彭江海路的會所找她,陳述孩子被照亮法師觸摸下體的經历。
她表示,少年們指照亮法師每次都是借故支開其他人,再向留廟的落單少年下手,並以“按摩強身健體”為由召入房里,而被告就脫掉少年的衣褲,按摩少年的下體。
她說,少年被觸摸下體感到不對勁而叫停時,被告就顯得十分生氣。她較後撥電向佛總詢問,被告知佛法里並無“按摩強身健體”這回事。
她在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盤問下,聲稱她當天曾建議少年將此事告知父母,交由父母決定是否報警,同時也向大馬佛總報告,而佛總約在2星期後發布通告,凍結和禁止被告參加任何活動及應邀弘法及領導活動。
她不同意沙菲宜所言,指昔加末佛理研修會和慈光亭進行鬥爭,並指該會是社團註冊局的註冊團體,沒有和尚前來當住持,和慈光亭的糢式完全不同,因此不存在鬥爭因素。
此外,沙菲宜盤問下,率隊指揮逮捕行動的警長阿都瑪吉坦承,警員於今年1月16日淩晨,在森州武吉不蘭律的妙法寺逮捕被告時,沒有拍下撬鎖和被告睡房的照片。
不得報導少年身份
另一方面,法官拉希達喻令媒體不得報導受害少年的身份,並向沙菲宜表示體諒他忙於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件,而把昔加末案件訂在星期日審訊。本案訂於9月27日續審。
原名陳國保(譯音)的照亮法師(54歲),今早在約10名信徒陪同下前往地庭聽審。
照亮法師面對4項涉及非禮3名少年的控狀。第一控狀指他於去年2018年3月某一日的下午約3時,在昔加末慈光亭里猥褻一名約15歲的少年,第二指控狀於今年1月5日早上約10時,在同樣的神廟猥褻一名約16歲的少年。
第三控狀指他於2017年8月4日早上約9時,在同一寺廟猥褻一名約15歲的少年。第四控狀指他於2017年8月18日,在同一寺廟猥褻第三控狀里的當事人。被告的行為抵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若罪成者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