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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兒遭追稅3760萬 10月24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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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9日訊)高庭擇訂10月24日,針對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兒子拿督納茲夫丁遭內陸稅收局追討2011至2017年所拖欠的3760萬令吉所得稅案,進行案件管理。
代表稅收局的阿胡米達拉高級聯邦律師在高庭副主簿官諾麥佔於內庭進行案件管理後,對記者這麼說,在場者包括納茲夫丁的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漢。
她說,屆時將由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再丁進行上述案件管理。
馬來西亞政府通過內陸稅收局,於7月24日入禀高庭起訴納茲夫丁。
政府指納茲夫丁仍拖欠2011年至2017年估稅年的所得稅,內陸稅收局已於今年3月18日,向他發出志期3月15日的通知書。
政府指出,由於納茲夫丁沒有按照《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03條文,在通知書發出的30天內繳付欠稅,因此所需繳付的所得稅增加10%。
政府說,如果辯方仍無法繳付欠稅和上述額外10%欠稅,在所得稅法令條文下,他的欠稅將再增加5%,因此納茲夫丁目前尚未繳付的欠稅,以及因拖欠而所需繳付的額外稅務,共達3764萬4810令吉73仙。
上述欠稅分別是2011年178萬零837令吉70仙、2012年660萬4851令吉81仙、2013年627萬9834令吉41仙、2014年436萬零278令吉87仙、2015年207萬4950令吉76仙、2016年262萬3943令吉76仙,以及2017年1392萬零113令吉42仙。
除了上述3764萬4810令吉73仙,政府也要求辯方繳付這筆欠稅的5%年利息,堂費和法庭認為適合的其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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