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長:內閣說了算 政府有權定機場服務費

(雙文丹3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指出,政府有權決定“機場乘客服務費”(PSC)的費率,因為機場是歸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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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馬來西亞機場控股公司負責營運,而航空委員會則負責監管,這兩個都是與政府有關聯的實體。

“所有資產都歸政府所有,這(乘客服務費)是內閣決定,不是交通部,我們沒有損害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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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雙文丹為第二期巴生河流域雙軌鐵道基建提升工程計劃主持推介後說,更低的乘客服務費不會影響機場公司的收益。

“這對所有人來說是好消息,因為我們已同意降低收費,我們相信這將推動旅遊業。”

上周五,陸兆福宣布,自10月1日起,除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以外,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KLIA2)及其他機場的非東盟航班的機場乘客服務費(PSC,俗稱機場稅),將從73令吉下調至50令吉。

國內和東盟航班的所有機場征收的機場稅則不變,分別是11令吉及35令吉。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昨天指出,政府幹預調低乘客服務費已損害航空委員會的可信度,並將吉隆坡國際機場置於不利的境地,與其他機場相比失去優勢。

該協會亞太區副主席康拉德說:“政府已損害航委會的可信度,航委會是受委的機場經濟監管單位,以及被賦權決定機場費用,定奪機場費用必需按照既定程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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