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針對銜接白雲山至車水路路段的地下隧道,在徵用土地程序中引起居民不滿,升旗山區國會議員黃漢偉說,土地局已準備上千萬的預算作為征地用途,若任何涉及的居民有不滿,可以入稟法庭爭取合理賠償。
他說,該地下隧道計劃早在2015年已經決定,但由於土地問題至今一直懸而未決,所以至今該計劃還未有落實的時間表。
他今日對光明日報記者指出,政府當局在幾個月前已進行該處的土地徵用程序,以市政廳為執行單位。
當局應發布最新資料
他認為,當局有責任發布更多的詳細情況和最新消息,以讓受影響者擁有最新進展的資料。
“國州議員只得到非正式的消息,最新的官方消息需由該廳發布。”
據他了解,根據土地徵用程序,有關單位除了賠償給地主外,住戶也會獲得某種程度的賠償。據知多數涉及該計劃的地主已接受當局提出的賠償方案,只剩少數地主未接受。
“土地局尚未發布最新消息,但能確定的是該計劃不會涉及墳墓地段。”
針對有居民抗議官方給予的賠償金太低一事,黃漢偉說,他早前已接到居民的反映,當時他建議居民委託估價師對相關土地作估價。
他指出,唯居民聘請的估價師,其估價與當局開出的賠償金額差鉅太大,因此他認為居民可申請入稟法庭討公道。
“法庭會根據官方估價師和私人估價師的供詞,根據聯邦憲法裁決出合理的賠償,一經裁決且完成所有上訴程序,政府就會給予賠償。”
他說,根據《1960年土地徵用法令》,徵用該土地必須是作為公共道路用途,政府會在短時間內給予賠償,反之政府會將建議賠償的數額交由法庭暫管。
他解釋,法庭會先確定該土地是否用作公共用途,接著探討官方賠償數額是否經過合理考量後作估價,再根據法令作出最終判決。
“根據土地徵用法令,土地徵用須符合公共目的,要對公共和經濟發展有利,否則將不能征用土地,但聯邦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權利,法庭會自行裁決出合理的賠償。”
“地主需要委託估價師進行土地估價後,再委託律師入稟法庭,挑戰政府建議的賠償數額。”
同時,也有居民向他諮詢申請中廉價屋事宜,他會給予協助,幫居民填寫及呈交相關申請表格。
賠額由土地局估價決定
早前,白雲山一名居民雪琳成立了一個名為“白雲山及車水路交界區拯救行動”的小組,拒絕當局實施地下隧道計劃,此計劃將導致其擁有70年的老家土地被徵用,政府只願賠償56萬5000令吉,這與估價師所估價的486萬令吉相差甚遠,令她不滿。
檳島市政廳一名發言人針對雪琳的問題回應說,該廳全程沒有牽涉在土地估價程序內,而是州政府土地局根據市價、該區最近的土地交易價格和房租作估價,所擬出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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