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4大道獻議展延 財長:為尋求股東同意

(吉隆坡30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聲稱,財長機構與金務大把收購4條大道的協議截止日期展延至10月31日,是為了尋求股東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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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午出席進步聯盟大會開幕禮後受詢時表示,這是正常的,以尋求股東批准,這也是技術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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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否認上述收購案的截止日期展延,是與政府的財務狀況有關。

 

政府向金務大、雪州柏朗桑、MMC機構和環城大道簽約收購4條收費大道經營權的期限,將延長至10月31日。

 

金務大等3家公司昨天發表文告說明,財長機構和金務大持股70%的Kesas控股公司,同意將談判和落實最終協議條款的截止日期,從8月30日延至10月31日。

 

雪州柏朗桑持有西部疏散大道(SPRINT)20%股權、MMC機構持有精明隧道(SMART)50%股權、,環城大道是白蒲大道(LDP)和西部疏散大道股東,也是金務大旗下公司。

 

財長機構也同樣和金務大的聯號公司及聯營公司延長期限至10月31日。

 

政府是在6月宣布將以62億令吉收購金務大旗下4條收費大道的特許經營權,即白蒲大道、西部疏散大道、沙亞南大道(KESAS)及精明隧道,金務大在4條大道股權分別為43.6%、51.8%、70%及50%,使其有效股權價值為23億6000萬令吉。

 

此外,針對馬駒控股集團向政府提出獻議收購南北大道公司一事,林冠英表明,此事有待內閣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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