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鋒報錯誤報導‧累伴郎二度錄供

(雪蘭莪‧沙亞南)《馬來西亞前鋒報》錯誤報導,連累趙明福的朋友胡俊盛今日(週六,7月25日)再次被警方傳召錄口供。

30歲的胡俊盛於週六下午2點抵達沙亞南警區總部錄口供,他是在代表律師林立迎的陪同下到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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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口供的過程只有15分鐘,林立迎過後表示,《馬來西亞前鋒報》早前刊登新聞,報導原定是趙明福的伴郎胡俊盛,在7月16日接到趙明福的手機簡訊。不過,趙明福在15日已墜樓身亡,何以還會發出手機簡訊。

“根據其他報章的報導,都是寫胡俊盛在15日接到手機簡訊,而不是16日,顯然是有關報章報導錯誤。為何警方不傳召有關報章的記者,反而傳召他的當事人?”

他說,警方的不專業導致他的當事人需要二度到警察局錄口供,而第2次的口供根本就不需要的。

林立迎也透露,他向查案警官瞭解,警方還會傳召超過40名證人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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