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老翁性侵9歲繼女 地庭判監20年鞭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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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13日訊)62歲老翁今年3月性侵年僅9歲的繼女,他認罪後於今日被地庭重判監禁20年及鞭打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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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受害者的母親在案件揭發後向警方備案,調查顯示被告是在載送受害者從學校回家後強姦及雞姦受害者,受害者之後被帶往新山蘇丹依斯邁醫院(班蘭醫院)接受身體檢查。
控狀指被告性侵9歲的繼女,此舉抵觸刑事法典376B(1)條文(亂倫),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30年及面對鞭刑。
被告較早前於今年5月23日已在哥打丁宜地庭面控時認罪不諱,地庭法官扎希拉莫哈末今日下判。
本案由副檢察官莫哈末嘉運南蘭提控,他要求法庭基於受害者的年齡、心靈受到創傷以及因強姦和雞姦而忍受了嚴重痛苦的因素,要求被告判以重刑。
超過60歲可免於挨鞭
莫哈末嘉運南蘭也指被告身為受害者的繼父,理應疼愛和保護受害者,但他卻犯下令人髮指及摧毀繼女未來的行為。
被告向法官求情時要求輕判,聲稱他是家庭的經濟支柱,還需要償還房屋及汽車的貸款。
法官扎希拉莫哈末在下判時指出,由於被告的年齡超過60歲,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288條文闡明,可免於挨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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