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一致通過修憲案,賦予18歲至20歲的選民選舉權和參選權,以及落實全民自動登記。無可否認,這是一項創舉。 創舉之處,在於朝野難得放下成見,修憲在通過二讀及三讀時,共獲得211名國會議員的支持,無人反對。 這是我樂見的畫面,國會議員在為任何議題作出表決時,考量的出發點是在於人民,而非是因政見不同,為了反對而反對。 18歲投票法案的通過,只是第一步,政府還需要做的,就是從小落實民主教育及公民教育。 我好奇外國的民主國家如何從小貫徹民主教育,所以谷歌了一下,有個旅居荷蘭的作家分享了在荷蘭的劇場表演,劇情是這樣的:住在遊樂場的小動物們有一天收到通知,說飛機場想擴建,並在遊樂場修跑道。 聽到這個消息後,小動物們唉聲歎氣:這樣不僅每天很吵,而且小朋友們也不願意來這裡玩了。這可怎麼辦呢?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地討論起來:有的小動物覺得只能忍耐;有的覺得他們應該罷工以示抗議(主持人還特意向小朋友解釋了“罷工”的含義)……最後有一隻睿智的小動物建議給機場負責人寫請願信,說明他們不想接受飛機場在遊樂場修跑道的原因,然後請一名小朋友作為代表向機場負責人遞交請願信。 故事的結局自然是皆大歡喜:機場負責人答應了他們的請求,小動物們和小朋友們非常高興,在歌舞歡笑中謝了幕。 這個劇場體現了很基本的民主觀念:在民主社會裡,每一個公民都有權利自由表達自己的訴求;不同群體在利益有衝突時,可以通過談判或妥協來實現群體的訴求。 回頭看看,馬來西亞的國民,真的有這樣的素質嗎?去看看各大新聞網站,每當有政治新聞出現時,各大網民都有留言。 其實意見不一樣不是重點,重點是網民在留言時,不以理據來表達自己的論點,反而人身攻擊,然後用言論自由來合理化自己的攻擊,讓人看了不禁嘆息。 所以,在通過18歲投票和參政權之餘,政府必須加強民主教育和公民教育,才能讓這一族群可以通過手中的選票,來選出心中最理想的政府。 記者/陳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