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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吉茶非法垃圾場案】威省市局再控5造 第三度面控地主加控2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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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腳23日訊)馬章武莫武吉茶非法垃圾場案,威省市政局今日再把涉案的5造,即一名地主、兩名板廠地主、一間家禽農場公司,及一間代理公司提控上庭,其中3造認罪後被罰款,另2造否認有罪。

面控的有地主方文財、板廠地主洪麗麗及周俊傑、Jiali家禽農場有限公司,以及國雲Eco Solutions有限公司,人名皆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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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已面控2次的方文財,今日再被控2條罪。首控狀指他於今年3月19日下午4時20分,在威中武吉茶的9個地段,因未獲得威省市政局發出的准證而濫用土地,觸犯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0A(1)條文,罪成者可被罰款高達5萬令吉,或最多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方文財不認罪

次控狀指方文財於4月26日上午9時09分,在威中9個地段,在沒有獲得威省市政局批准下,修改土地用途,觸犯1976年城市規劃法令19(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者兩者兼施。如果被定罪後仍繼續違法,將面對每天高達5000令吉的額外罰款。

方文財對所有控狀不認罪,推事珊素阿芝娃擇定案件于8月6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茜蒂拉瑪。

板廠2地主及公司罰款

另外,洪麗麗及周俊傑為母子,他們被控於今年3月20日中午12時30分,在所擁有的編號1706土地上,在未向威省市政局申請下,設立一座面積133 X 227呎的建築物,觸犯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2(4)條文。罪成者可在接獲市政局通告限期結束後,每天面對最高250令吉罰款。

這對母子的代表律師洪偉翔說,該片土地是母子聯名,屬於第一等級土地,但有關土地已被威省市政局規劃為農業地,雖然他們在今年2月已申請轉換土地用途,但不獲批准,於是向推事求情輕判。

推事宣判母子2人各被罰款6300令吉,或以5個月監禁代替。他們過後在法庭繳交罰款便離開。

此外,Jiali家禽農場有限公司被控於2018年11月2日,上午11時30分,在威中編號2049的地段上,沒有根據威省市政局的指示,拆除5座建築物,觸犯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72(4)條文。罪成者可在接獲市政局通告限期結束後,每天面對最高250令吉罰款。

代表Jiali 出庭的洪偉翔指出,該公司今年2月已向當局申請城市規劃准證,3月和4月也申請延長拆除建築物,一直都與市政局配合。經過向推事求情後,基於這是初犯,推事宣判該公司被罰款1萬1000令吉。該公司代表當場繳付罰款後離開法庭。

洪偉翔也是國雲Eco Solutions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師,他說,該公司今日被控在沒有經過批准下修改土地用途,該公司代表不認罪,推事宣佈案展8月6日繼審。

他指出,8月6日辯方將來法庭領取控方文件,然後呈交陳情信,並告知控方錯誤提控國雲Eco Solutions有限公司,因為該公司只是一名代理,以協助地主申請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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