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去年壟尾米桶山平行大道的工地發生土崩事件,職業安全及衛生局今日傳控該工程承包商Yuta Maju有限公司上庭。
Advertisement
該公司是由一名項目經理代表出庭,共面對3項指控,代表律師是卡納蘇德蘭。
首控狀指該公司作為雇主,沒有在工程中委任一名稱職的安全和衛生主管,觸犯1994年職業安全及衛生法令29(2)條文。
ADVERTISEMENT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被判處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該公司作為雇主,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程序,以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導致在2018年10月11日約晚上8時30分發生橫樑坍塌,觸犯1994年職業安全及衛生法令15(1)條文。
第3項指控,指該公司作為雇主,未能由合格的工程師提供臨時斜坡的土地回填工程的工程計算,導致在2018年10月19日約下午1時48分發生土崩,同樣觸犯1994年職業安全及衛生法令15(1)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被判處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該公司的代表全否認有罪,之後地庭法官瑪茲里將案定在本月16日過堂,此案由職業安全及衛生局主控官諾麗查負責。
這宗土崩事件共造成9人罹難。
 
 
你也可能感兴趣...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