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 申報財產動議呈國會 虛報資料議員可監3年

(吉隆坡1日訊)要求強制規定所有國會議員必須申報個人、配偶、21歲以下子女和受托人財產的特別動議,今日由負責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提呈國會下議院。動議一旦通過,虛報財產資料的議員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坐牢3年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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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動議一旦通過,所有國會議員都得於3個月內向反貪污委員會申報財產。

他說,任何違反指示的議員,可以被視為違反《議會常規》蔑視國會的80條文,並提交到國會特權委員會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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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指出,虛報財產資料的議員,將因為牴觸《1960年法定聲明法令》3條文及《刑事法典》199條文而被控,一旦罪成,可以被判坐牢3年及罰款。

劉偉強指出,所有國會議員都得在問責制與透明度原則下,以法定宣誓方式申報財產。

他說,一旦動議通過,申報文件必須從即起的3個月內即10月1日之前,提交給下議院議長,而文件副本則提交給反貪會。

他說,反貪會將把議員提供的申報資料上傳到反貪會的官網長達3個月。

他說,政府專注於建立一個沒有貪污國家,因此致力於改革國內所有主要機構。雖然政府已採取行動改革涉及貪污的政府服務,並已開始起訴涉嫌貪污的個人,然而政府認為在解決貪污方面的努力仍有待改善。

一旦通過即時生效

“政府也認為,政府打擊貪污的努力不僅與防範及懲罰有關,也與人民的觀點有關,即人民必須看到或有所醒覺,或是:不僅是要做,還要被人看到。”

劉偉強告訴國會,法定聲明很快將有3份與財產申報有關,即附加財產申報及財產處置有關的表格。 所有法定聲明必須有《1960年法定聲明法令》下承認規定的誓言。

“在這方面,法定聲明中規定的財產是月入,以及所有國內外動產和不動產。”

他說,所有政府行政人員都已經向當局申報財產。

劉偉強,由於目前沒有任何強制國會議員申報財產的法令,政府認為通過今天的動議來強制議員申報,是最佳方法。

“政府希望所有議員都能夠支持這項議案,以反映問責制、透明度與零貪污的新形象。”

這項動議無需獲得三分二的國會議員通過,只需要簡單多數就可以,而且一旦通過便就即時生效。而且劉偉強昨天也表明,動議通過後,上議員也得申報財產。

希望聯盟議員在222名國會議員中占139人,人數已過半,這項動議料會順利通過。

資產可疑議員會被對付?

達基尤丁點名慕克力

伊黨總秘書拿督達基尤丁質問,執政黨議員申報財產至今,反貪會及內陸稅收局是否曾傳召資產“不尋常”的議員,或是對他們採取行動?

他第一個點名的議員,就是首相敦馬哈迪之子,吉打大臣兼尤侖區國會議員拿督斯裡慕克力。

達基尤丁說,慕克力月入高達10萬5000令吉,總資產達2500萬令吉。

“請問,已採取的行動是什麼?”

也是哥打峇魯區國會議員的他在國會下議院參與強制國會議員申報財產動議的辯論時,也點名了另外3名他認為“資產可疑”的國會議員。

這三人分別是總資產達504萬令吉的前巫統部長拿督斯裡慕斯達法,還有資產最多,高達1億3200萬令吉的後座議員——公正黨昔加末區國會議員拿督斯裡山達拉,以及月入3萬7000令吉但名下沒有任何資產的行動黨日落洞國會議員雷爾。

強制申報財產若通過

達基尤丁:我不遵守

達基尤丁也放話,一旦強制國會議員申報財產的動議通過,他將會是第一個不遵守動議的國會議員。

他表示,就連國會下議院議長本人在接受媒體訪問時都表示,自己沒有權力懲罰不申報財產的國會議員。

參與辯論的大部分反對黨議員都質疑,在缺乏相關法律的情況下,國會有何權力對付不申報財產的國會議員。

在達基尤丁的號召下,反對黨議員也集體在議會廳站起來,以表達對此動議的強烈反對。

巫統京那巴當岸國會議員拿督邦莫達也反問,強制國會議員申報財產是希盟的承諾,不是反對黨,為什麼反對黨議員也要被強制申報財產?

代表砂政黨聯盟(GPS)發言的土保黨山都望區國會議員拿督斯裡旺朱乃迪表示,他不支持及不反對這項動議,他認同國會及體制轉型,惟必須要有明確指南及規則,強制議員申報財產也必須有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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