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送回家為由‧藉送回家為由老闆強姦17歲女工

(彭亨‧關丹)一名33歲餐館老闆藉送員工回家為由,把17歲女員工載回住家強姦。

這名受害人是在勞勿新邦卡浪一間餐館工作,6月15日夜晚11點45分,受害者放工,正準備回家時,老闆突然自動請纓說可以載她一程,受害者不疑有他坐上老闆的車,豈料卻被老闆載回家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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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亨州警察總部刑事調查主任納仁助理總監今日(週四,6月18日)說,警方已經扣留一名嫌犯協助調查。

此外,他在此間舉行記者會時也提到,警方於週三(6月17日)下午4點30分,在甘榜肯巴當也逮捕一名涉及非法萬字活動的20歲男子。“警方是在一家手機店內逮捕嫌犯,並在行動中起獲寫滿投注號碼的紙張,553令吉現款及原子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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