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刑事誹謗朝聖基金局 拉菲茲無罪釋放

(吉隆坡27日訊)推事庭今日宣判,3年前被控刑事誹謗朝聖基金局的前班登區國會議員拉菲茲無罪釋放。

Advertisement

推事烏恩紮魯是在主控官娜迪雅副檢察司告知,總檢察署於1月24日接獲拉菲茲,要求撤回其控狀所提出的陳情書後,裁決拉菲茲無罪釋放。

控方接指示不再提控

ADVERTISEMENT

娜迪雅說:“控方接獲指示,不再繼續提控拉菲茲,要求被告獲無罪釋放。”

拉菲茲原是於今日進行首日自辯。

去年9月25日,也是公正黨副主席的拉菲茲被判表罪成立,必須出庭自辯。

現年42歲的拉菲茲被指在他的臉書賬號,上傳一篇誌期2016年2月9日的誹謗性文章,破壞朝聖基金局的聲譽。

他於2016年4月8日被控上法庭,但他否認有罪。

根據控狀,拉菲茲被指於2016年2月18日上午9時在敦拉薩路的朝聖基金局大廈18樓犯罪,抵觸《刑事法典》第500條文,一旦罪成,可以被判處坐牢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