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3年累积失信10万 女书记控138罪

(怡保27日讯)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印裔女书记,在3年内涉嫌多次重复利用同一张付款凭单(baucer bayaran)索款,并私吞公司发出的现金支票款项,失信款额累积10万3740令吉55仙,今日在怡保地庭被控138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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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9时许,被告峇都玛蒂薇(52岁)在丈夫的陪同下抵达怡保地庭。被告聆听所有控状后皆不认罪,怡保第二地庭法官阿兹曼订3月27日过堂,允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交出国际护照。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在她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每次重复使用的凭单数额介于10令吉至2000令吉之间,造成该事务所在这3年内,蒙受约16万6000令吉的损失。

 

 

 

被告也在这3年期间,多次重复使用同一张付款凭单向公司索款,也多次更改凭单上的数额,以现金支票的方式私吞公司的款项,构成将公司财产占为己用。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年,或不超过14年及鞭笞,同时可被判罚款。

 

 

 

此案副检察司莫哈末法乌兹基于案件的严重性,要求法官将保释金设在4万令吉,并附带被告的国际护照交由法庭暂时保管的条件。

 

 

 

他指出,被告是于2015年2月28日被该公司的老板发现涉嫌失信案,被公司24小时内革职。

 

 

 

被告的代表律师纳登向法官求情表示,被告与丈夫育有两名年龄分别21岁及17岁的孩子,两人目前尚在求学,加上被告的丈夫因数年前发生车祸,其中一只脚残疾,以致行动不便,要求把保释金降至2万5000令吉。

 

他说,被告虽于2017年11月寻获新工作,任职会计书记,惟月薪仅1500令吉;被告对交出国际护照的条件无异议,而且国际护照也已过了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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