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涉收賄提供學士證書 銷售執行員控2罪

(沙亚南30日讯)涉嫌收贿作为提供某私立大学学士证书的酬劳,销售执行员今日在地庭被控2项要求及接受贿赂的罪名,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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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34岁被告威再也古马向法官莫哈末沙比里否认有罪。

被告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涉嫌于去年1月25日在万宜一家餐馆,向38岁的莫哈末依占要求1万2500令吉,作为提供多媒体大学工商管理荣誉学士证书的酬劳,而有关证书是在不按照正常程序下发给名为莫哈末安扎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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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涉嫌于去年4月6日在赛城一家餐馆,在相同理由下接受莫哈末依占1500令吉贿金。

威再也古马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索取或收受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被告可以被判坐牢20年,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1.5万保外

被告并非多媒体大学职员,事发时他是失业人士。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法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

被告的代表律师巴鲁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其当事人每月收入仅3000令吉,需要负担妻子、一名7个月大的孩子和年迈父母的生活。

“我的当事人去年4月遭反贪会扣留时给予充分合作,每月根据指示到反贪会报到。”

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择订2月20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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