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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退款分階段發放 關稅局:直至年杪

(八打灵再也30日讯)随著完成大部分的审查,关税局已从1月开始分阶段发放消费税退款(GST refund),直至今年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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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苏博马廉说,当局将推行保留金/银行担保(Retention Sum/BG)方式,让GST注册公司选择,以确保安全。

他于今日发文告指出,当局所推行的银行担保最低费率为退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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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GST退款中5万令吉以下的超过80%,并且从现阶段开始发放退款。

“退款5万至10万令吉的先退款80%,经过上门审查(Lawatan Tapak)或审查样本(Audit Sampel)后,于一年内再退还20%的保留金。”

“至于超过10万令吉的退款,当局会先退还70%,经过现场审查后,退还30%的保留金或银行担保。这些公司只需承担0.9%至1.5%的费用,也可以选择以保留金的方式取代银行担保。”

苏博马廉说,选用保留金的方式,则是先发放70%的退款,另外30%保留,并在两年内上门或现场审查完毕,再退还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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