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雙溪賴枷椗芭】 1屋賠1屋 原區建廟 給時間搬 居民3訴求讓路總警局

(檳城19日訊)針對雙溪賴枷椗芭檳州總警局與警察宿舍發展計劃,近百名受影響居民昨晚提出3項搬遷訴求,即基於居民多為年老者,沒能力購屋,要求一屋賠一屋;5間廟宇必須原區重建,以及需要充足時間搬遷。

Advertisement

對話會在雙溪賴枷椗芭神廟前進行,主持人峇都蠻區州議員古瑪力申說,他11月19日會見了被勒令在30天內搬遷的居民代表,接著便安排這場官民對話會。受邀部門包括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檳州土地局、檳州警方與東北縣縣署等,列席居民包括雙溪賴枷椗芭居協代表與神廟代表。

百人出席對話會

ADVERTISEMENT

古瑪力申說,雙溪賴枷椗芭兩塊地皮即Lot 9014(教駛中心一帶)和Lot 9015(共和小學前),很快將建檳州總警局與警察宿舍,共有61間房屋、12間小工廠、4間神廟和一間印度廟受影響。

根據記錄,有些已領取當時達成協議的每戶2萬7500令吉(2萬5000賠償金與2500令吉搬遷費)者早已搬遷,但有些領了賠償金卻沒搬出,也有居民拒收賠償金且仍住在當地。

他說,居民提出的要求需呈到檳州行政議會討論。

“警方也反映有關計劃是通過聯營方式落實,部分地段會出售。”

他說,這是惠民好計劃,希望聯邦政府能有雙贏良策解決搬遷問題,下次會談日期尚待通知。

居民上月告訴光明日報,大批官員到該村沿戶張貼通知信,內容是土地局勒令違建在Lot 9014與9015土地的住戶須在30天期限內搬遷,以清場讓路給檳州總警局及警察宿舍計劃,否則抵觸1965年國家土地法典425(2)條文,罪成可被罰款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