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齡免刑責 弒母童返校引恐慌

(湖南13日訊)中國湖南沅江一名12歲男孩弒母後獲釋,計劃回到原校上課,但遭家長反對。該男孩表示,“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質疑為何不讓他上學。其父親盼望政府能代為管教。政府稱已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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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報道,吳姓男童不滿母親管教太嚴,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持刀弒母。吳姓男童疑觸犯故意殺人罪,但根據中國《刑法》17條規定,刑事責任僅適用於年滿14歲或以上人士,當局拘留吳姓男童數日後釋放。吳姓男童的行為引起學校家長擔心,反對他繼續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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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童弒母後,顯得若無其事,表示“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吳姓男童父親表示,兒子是留守兒童,一直由爺爺、奶奶照顧,平時喜歡借別人手機玩游戲,喜歡購買檳榔、煙。妻子2年前生了二胎後,回鄉照顧小孩,對兒子管教比較嚴格,兩人經常爭執。吳父又表示,現時一家人住在鎮上賓館,“民憤太大了,孩子也回不去家裡”;而學生家長也反對兒子上學,希望政府能幫助解決問題。

 

昨日當地政府一名主要負責人表示,針對吳姓男童因未達法定年齡,釋放後的處置已商討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包括今後學習、生活和他的家庭,都已有安排,但細節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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