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進發再延扣2天

(吉隆坡)因抵觸煽動法令而被警方逮捕的公選盟發言人黃進發,警方於週三(5月6日)早上延扣一天後原本將在週三晚釋放,不過,警方卻在下午5點再度向法庭申請延扣3天,不過推事只批准延扣2天至5月8日。

黃進發的代表律師阿米爾披露,警方延扣的理由是,需要他協助調查,他抨擊警方的說法,因為即使沒延扣黃進發,警方仍是能進行調查,因此警方的舉動實在是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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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週二(5月5日)晚8時被警方逮捕的黃進發,於週三中午12點被警方帶往吉隆坡推事庭申請延扣,警方原本是申請延長扣留黃進發4天以協助調查,但經律師強烈反對後,改為一天。

原本將在週三晚獲釋的黃進發於下午5點再度被警方申請延長扣留。

撰文號召穿黑衣行動

拉蒂法聲稱,黃進發目前情緒仍高昂,也要求她協助傳話予媒體,指責警方的逮捕行動,證實了大馬並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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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進發是在週二晚8點於吉隆坡舊巴生路公寓,遭警方逮捕及帶走其手提電腦調查。

他聲稱,本身當時是準備離開公寓出門,唯卻遭守候的警員逮捕。

他是因在其網頁撰寫數篇關於“一個黑色大馬”運動的文章,包括在霹靂州議會於本週四(7日)召開時號召人們穿黑衣行動,在煽動法令4(1)條文下被捕。

在這之前,他曾在公選盟的記者會,呼吁發起全民穿黑衣運動,抗議國陣策動霹州政變,並要求解散霹靂州議會,重新舉行選舉。

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則指出,根據正常程序,警方須在調查結束後再逮捕嫌犯,但在此事件中,警方卻先逮捕對方再展開調查,藉機暗諷警方的效率。

他補充,黃進發只是要求進行和平糾察,不應受到如此對待。過去甘地為爭取印度獨立也曾走上街頭,難道甘地也須遭逮捕嗎?

家人未見到

黃進發的家人原本以為他能在週三獲得釋放,趕去十五碑警局準備迎接他,豈料之後才獲悉他被延扣,家人於下午5點45分趕到法庭時,黃進發已被警方從特別通道帶走,因此沒有見到他。

黃進發的家人也詢問律師黃氏身體是否有異樣,阿米爾表示黃進發沒有做出投訴,身體看來無恙。其家人也希望能攜帶食物給他,但律師表示必須等警方安排。

黃進發會繼續扣留在十五碑警局,週四將帶往商業罪案調查組協助調查。阿米爾表示將會儘快要求警方釋放他,希望他能提前在週四被釋放。另外,阿米爾透露,根據法律程序,警方只能申請延扣2次,因此此後不能再申請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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