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前上貨被指阻街‧商人斥警扯破衣

(柔佛‧新山)38歲塑膠袋生產商申訴,他在店前督促工人把貨物搬上羅里時,4名警員指他妨礙交通準備開罰單,他與警方理論時,其中一名警員扯破他的汗衫,令他不滿警員的無禮行為。

在士姑來皇后花園柏卡沙2巷營業的尹泳富指出,4月25日下午約6點,他的店前停泊了一輛1公噸和5公噸的羅里,他則督促兩名工人將貨物搬上1公噸的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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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的店面靠近夜市集,往來的交通和人群很多,但是工人上貨時沒有阻礙交通,店前的街道交通仍順暢。

他指出,他在當地營業了8年,每次上貨需花費的時間約10分鐘,一直以來都相安無事。事發當天,4名制服警員共乘一輛巡邏車到來時,指他妨礙交通準備開罰單。

當時,他很大聲地跟警方理論,其中一名穿外套的警員拉著他的衣領,要把他拉上警車,他的太太李例洙(36歲)擔心地追上前向警方解釋。

警稱手受傷欲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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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爭執了約10分鐘,引起公眾圍觀,警方最後沒有開罰單就離開,尹泳富則與太太先後到新山中央警署和士姑來警區報案。

李例洙說,他們於晚上9點多先後跑了兩間警區,至凌晨2點左右才報完案。

她指出,在士姑來警區報案時,警方說其中一名警員手受傷流血欲控告他們,但她認為警員是在拉扯丈夫時過於用力,被丈夫衣領前的拉鍊劃傷。

尹泳富夫婦週三(5月6日)出席士姑來區州議員巫程豪召開的記者會,目睹事發過程的公眾李亞弟(67歲)表示,當時他把車停泊在羅里後面,等候到夜市購物的妻子。事主與警員發生爭執時,他曾上前勸架。

民主行動黨柔佛州主席巫程豪指出,他於27日接獲事主投訴,隔天便致函向新山北區警區主任魯斯蘭反映。週一(5月4日)他再聯絡魯斯蘭,對方表示仍在調查中。

警列阻差辦公案調查

新山北區警區主任魯斯蘭受詢時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86阻差辦公條文調查尹泳富的事件。

他說,警方是因事主的羅里阻礙交通而準備開罰單,可是事主以不友善的態度阻止警員開罰單。

若警員犯錯將對付

他指出,一旦調查工作完成,警方將向總檢察署提呈調查報告。若事主有錯,警方將把事主提控上庭,若證實警員犯錯,當局將對涉及的警員採取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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