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教長建議半津校轉全津 檳威董聯會感驚訝

(檳城13日訊)教育部長建議國內無法承擔基礎建設維修費的政府資助學校(SBK),可考慮申請轉換為政府學校(SK)的言論,讓檳威華校董事聯合會感到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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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教育法令根本不以全津和半津來區分學校,如今新政府卻跟著前朝政府對華教不公平的政策執行,此舉讓人感到失望。

文告說,華社對前朝以“全津和半津”來區分已感不滿,如今新教育部長卻執行此舊政策,這讓華社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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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籲請州內的華小董事部提高警惕,切勿將華小轉換為政府學校,以免董事部失去學校管理權。

文告也促請新政府糾正並廢除1998年“學校擴建和重建指南”及消除“全津貼學校”和“半津貼學校”區分。這種不利於華校發展的政策新政府不應執行,否則華社及華教人士多年來維護華教的努力豈不是白費?

文告指出,教育部在1998年1月14日通過“學校建築擴建和重建指南”,把校地屬於聯邦政府的學校劃分為“全津貼學校”(Sekolah bantuan penuh),而校地不屬於聯邦政府的學校分為“半津貼學校”(Sekolah bantuan modal),並規定校地不屬於聯邦政府的學校,自己負責學校擴建或重換的經費,且在擴建或重建後須把有關建築物交給州教育局。

文告說,這份指南根本是法外立法,嚴重違反《1996年教育法令》。無論是《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1996年教育法令》,都沒有以校地擁有權把學校劃分為“全津貼學校”或“半津貼學校”的規定。

文告指出,教育部的目的是要限制華小、淡小和教會學校所應獲得的發展撥款,此舉對華小、淡小和教會學校非常不公平。

文告指出,根據《1961年教育法令》,所有國民型華小都是全資助或全津貼學校(fully assisted school)。《1996年教育法令》下,所有國民型華小都是政府資助學校(government-aided school),而所有政府資助學校都可獲得全部的資助撥款(full grant- in-aid)以及資本撥款(capital grant),沒有所謂的全津或半津。(C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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