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包先生

離婚後欲探望子女受阻 可申請庭令索回孩子

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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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欲探望子女受阻 可申請庭令索回孩子

(檳城9日訊)汪小姐在離婚後遭前夫以各種理由阻擾她探望2名子女,執業律師林文明說,離婚後的男女雙方必須依據法庭庭令執行協議,包括雙方對孩子的監護權及探望權等,不遵守協議的一方將被視為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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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須依庭令執行協議

汪小姐說,當年她與前夫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已達致協議,就是兩名兒女的監護權歸於前夫,但每逢週五、週六及週日她可帶兒女回娘家過夜,週日晚才送孩子回前夫處。

近期,其前夫及前家婆開始不遵守協議,頻頻以孩子需要應付課業及考試為理由,阻擾她帶兩名兒女回家。她也感覺到,就連她與孩子講電話的時間也受到限制。

“我也覺得兩名孩子開始疏遠我,我懷疑前夫在孩子面前惡言中傷我,試圖破壞我在孩子心中的母親形象。”

來自檳城的本報讀者汪小姐坦言,她收入一般,如果需要通過官司來處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她深怕無法支付昂貴的律師費,對此她向“光明包先生”求助,希望可以找到解決方案。 

林文明律師指出,如果汪小姐的前夫不依據離婚協議並阻擾她探望孩子,汪小姐可就前夫的行為先報警,然後透過律師向法庭申請兩項庭令。

他說,這兩項庭令分別是前夫藐視法庭及要求庭吏向前夫要回孩子,但透過律師處理的費用至少需要1萬令吉以上,基於汪小姐的經濟狀況,他建議後者向政府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個案2

住宅區出入口泊車阻通行 陳慧萍允商討對策解決

住宅區主要通道兩旁停滿汽車影響往來交通工具的通行,檳島市議員陳慧萍促請民眾以同理做事,勿為個人方便而麻煩他人。

王先生說,他居住的華麗灣公寓(Serina Bay)主要出入口,也就是Jalan Serina Bay及Hilir Sungai Pinang路旁常泊滿車,以致往來汽車無法暢行。

他指出,當地居民曾多次向檳市廳投訴,當局也有派員到該處執法,包括拖走阻礙交通的車輛,但之後就沒再看到執法人員。

對此,王先生想問,當局是否可定期派出執法員巡邏,以長期解決居民出入不便的問題。

盼定期派執法員巡邏

有關道路是通往華麗灣公寓的唯一通道,如果發生緊急事故會阻礙拯救單位的通行。

陳慧萍指出,如果有關違泊者嚴重影響交通流暢,當局會毫不猶豫採取行動,除發傳票也會拖車。

“對於常出現路旁違泊的問題,檳市廳一般會在相關地點豎起纜柱(Bollard)以防止車輛停放。針對王先生的個案,我們會實地考察再商討處理方案。”

她坦言,本地有很多車主缺乏責任感及公德心,往往為了一己之便就把車停泊在路旁,也不理汽車是否影響其他駕駛者。 

“根據執法員的報告,即使一些擁有多層停車場的公寓,一些居民在停車後因懶惰走樓梯而將汽車停在路旁,然後走進公寓乘搭電梯回家。”

陳慧萍要求當局執法組與公寓管理層商討,然後再做出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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