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8日訊)3年前涉嫌性侵11歲女童的電召車司機,今日遭控強姦未成年女童,他否認有罪,獲地庭法官旺阿芝瑪批准以1萬令吉保外,案訂12月20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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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的被告鄭添發(譯音),被控於2015年在新港一間排屋強姦一名年僅11歲的華裔女童,觸犯刑事法典376(1)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可被判最高可達20年監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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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8日訊)3年前涉嫌性侵11歲女童的電召車司機,今日遭控強姦未成年女童,他否認有罪,獲地庭法官旺阿芝瑪批准以1萬令吉保外,案訂12月20日過堂。
49歲的被告鄭添發(譯音),被控於2015年在新港一間排屋強姦一名年僅11歲的華裔女童,觸犯刑事法典376(1)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將可被判最高可達20年監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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