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5日訊)巫裔男子偷竊水果遭撞破後,以木棍致傷園主,今日在法庭俯首認罪,被判入獄8個月。 被告再迪(40歲),家居峇都古勞。他被控於今年10月9日晚上8時,在甘文丁伯羅拉第6巷的果園內,以木棍致傷黃再福,抵觸刑事法典第342條文(以危險武器畜意傷人)。 被告當晚潛入傷者的果園被發現後,傷者與友人到果園檢查,結果遭被告以木棍敲傷頭部,縫了約10針。被告認罪後,被推事莫哈末哈魯宣判入獄8個月。 此案主控官為克莉斯娜,被告的辯護律師為西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