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刑法案若通過 最低監禁30年取代

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指出,廢除死刑法案一旦在國會通過,刑罰將以判處最低監禁30年取代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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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除了販毒,目前共有17項可被判死刑的刑法,包括對最高元首發動襲擊、謀殺、在終身監禁時企圖謀殺、撕票、奸殺、強姦儿童及擁有軍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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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只要內閣通過廢除死刑備忘錄,政府便可在來臨的國會上提呈廢除強制死刑的法案。

 

劉偉強也是三腳石國會議員,他今日出席國家反毒機構山打根分局舉辦的反毒活動時,如此表示。由于劉偉強不克出席,講詞由其政治秘書馬丁湯姆代讀。

 

他表示,至今面對死刑的囚犯為1267人,根据國家監獄局的數据,直至今年10月11日,共有932名囚犯因抵触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而被判死刑。

 

“2014年至今,因為沒有發出執行死刑令予監獄局,死囚還在等待,而我在本月10日代表政府宣佈將廢除死刑的法案。”

 

他說,根据聯邦憲法42條,寬赦局有權在不抵触聯邦憲法下,讓已判刑的囚犯給予赦免、緩刑和延遲執行刑罰,因此寬赦局也可視情況,考慮釋放已等待超過20年的囚犯。

 

劉偉強強調,打擊毒品不能只單靠政府,非政府組織及私人界必須攜手合作,才能有效打造零毒品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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