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應全面廢強制性死刑 楊映波:讓錯判可挽回

(檳城8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昨日指廢除強制性死刑的研究工作已進入最終階段,使強制性死刑存廢課題再掀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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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楊映波認為,政府應該全面廢除強制性死刑,並且在相同的法令下修改刑罰。

他說,每個司法制度不管多完美都會有錯判的時候,若對方在牢內尚可挽回,但若已被絞刑就難以洗清冤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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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政府可以將強制性死刑的刑罰作出修訂,改為終生監禁,並且將現有20年最高判決提高,由法官決定最終判決。

他補充,在廢除強制性死刑下,我國仍可保留死刑,讓法官擁有最終的判決權。 

他也呼吁政府盡快提呈有關法案,畢竟政府就強制性死刑存廢課題已經談了多年。(CYL)

林子輝:讓罪犯重新做人 應針對罪行修訂刑罰

站在人權角度,執業律師林子輝認同我國廢除強制性死刑刑罰,但必須在罪犯與受害者之間取得平衡,而要取得平衡並不簡單。

他認為,政府與其廢除強制性死刑,何不針對不同罪行的死刑做出修訂,即可在壓制犯罪下保留死刑刑罰,也給予罪犯重新做人的機會。

他舉例,販毒者一旦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下被定罪,唯一刑罰就是死刑。

給法官更多空間去判決

“如果政府將此條例做出修訂,並給予法官更多的空間與權力去判決,或許可以達到警惕的作用,並且給予罪犯重生的機會。”

他說,馬來西亞涉及死刑的罪行包括販毒、謀殺及恐怖主義,這些都是威脅我國發展與安寧的罪行。

他指出,大馬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若在威脅國家發展與治安情況下沒獲控制,國家就難求進步。我國更不允許類似情況出現,因此需要透過嚴厲的刑罰來維護國家穩定與社會安寧。

“廢除強制性死刑是沿自於西方國家,然而人權與強制性執行死刑一直都引起社會爭議,加上每個國家的國情與文化背景不同,因此強制性死刑的存廢需要謹慎研究,甚至需要一個有效的刑罰取代。”

林子輝說,終生監禁並不代表囚禁終生,若囚犯在服刑期間品行良好還可被特赦或提早釋放。

詢及政府一旦廢除強制性死刑,是否影響所有被定“死罪”的罪犯的命運。他指出,新法令落實後,罪犯可申請重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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