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5日訊)涉嫌輪姦14歲女學生的10名少年今日控上法庭,面對強姦罪控狀,他們否認有罪,推事訂於11月28日過堂,讓被告們聘請律師代辯。 被控的10名少年被告,年齡介於15至17歲,當中有3人面對2及3項控狀,其他人則面對1項控狀。 控狀指他們于9月18日、19日及25日,早上9時至下午3時之間,在甘文丁及后廊德卡強奸一名14歲的女學生,抵觸刑事法典376(2)(d)條文(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於5年及不超過30年監禁及鞭笞。 被告們皆否認有罪,每人獲准以3500至6000令吉保外候審。不過,承審推事莫哈末凱魯喻令外保的被告們,不可以接近及騷擾受害少女。 法律援助局律師卡旦今日暫時作為被告們的辯護律師,主控官為莎里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