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五光十色】換了位置換腦袋

經歷2009年霹靂州民聯政府因為議員跳槽而迅速倒台的事件後,希盟的成員黨尤其行動黨,應該非常痛恨民選議員在當選後跳槽才對。然而,當希盟變成國家執政黨後,國陣議員要跳槽希盟一事卻變成沒多大問題,甚至還是一件受歡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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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著團結黨玻州秘書旺賽夫日前說,玻州巫統和該黨曾進行非正式會面,商談合併甚至跳槽事宜,當中包括巫統的國州議員及州級領袖。如果成真,玻州變天在望。旺賽夫在說這事時好像在宣佈一項喜訊般,這讓我很驚訝。

希盟一些成員黨當年在野時非常痛恨議員跳槽的行為,當年國陣還是聯邦政府,手持龐大資源,在拉攏議員跳槽方面比反對黨佔盡優勢。因此,希盟檳州政府在2012年曾在州議會通過全國首個反跳槽法令,規定任何州議員退黨必須舉行補選,以重新尋求人民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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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項法令具有爭議性,能不能發揮作用還不知道,因為可能違反聯邦憲法的結社自由。吉蘭丹曾經在1991年修改州憲法規定州議員退黨將失去州議席,不過後來被聯邦法院宣判無效,就是因為違反了憲法的結社自由。

行動黨當年痛罵跳槽議員背叛選民,現在換了位置處在拉攏議員跳槽的優勢地位後,卻對希盟友黨一再要拉攏國陣議員跳槽的事件噤若寒蟬。議員跳槽背叛選民

當選後跳槽或退黨成為親敵對陣營的行為,是背叛選民之舉,也讓民主制度變成笑話。如果選民投黨不投人而選了某個政黨,候選人當選後卻能夠自由跳槽到其他政黨,讓議席成為可以被交易的商品,那選民投票選代議士還有什麼意義?這對民主制度而言是非常諷刺的。

希盟已經贏得聯邦和多個州屬的執政權,屬於強勢的執政黨,根本沒有必要繼續通過爭取巫統議員跳槽以取得更多議席。巫統要與希盟成員黨合作,以便在下屆大選之前取回執政權,這種走後門的行為遭受人們鄙視。而玻州土著團黨和巫統商討合併和跳槽,與巫統要走後門的方式又有什麼分別呢?

我始終認為,雖然每個人都應該享有結社自由的權利,但候選人所贏得的議席卻不屬於個人資產,這是人民的委託,任何人能跳槽,但不能帶走議席,因此退黨者應該要辭職把議席歸還人民,讓選民重新投選新議員。

如今希盟手持權力,自不會擔心自家議員跳槽的問題,但沒人能夠永遠當權,難保未來不會失勢再次成為反對黨,因此,為了選民也是為未來的自己着想,應該趁着當政時堅守立場,勿接受欲跳槽的反對黨議員,以打造良好政治風氣,同時積極推動反跳槽相關法令,以遏止這種背叛選民、破壞民主制度的行動。

文:陳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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