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7日訊)2名印裔青少年被控謀殺巫裔婦女罪成,首被告因為在犯案時未成年而交由國家元首發落,第二被告則被判處絞刑。 兩名被告分別是現齡19歲的首被告,家居烏魯近打丹絨黃金花園,以及現齡22歲的第二被告納加拉俊,家居烏魯近打。 他們被控於2015年2月11日中午12時半至2時間,在烏魯近打丹絨黃金花園一間住宅內,殺死伊查雅(52歲),抵觸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罪成唯一刑法是死刑。 該案件於2015年開審至今已3年,高庭法官阿沙瑪里今日下判時說,從控方所提呈的供證及證據顯示,兩名被告的衣服沾有死者的血跡及指紋,加上被告們擁有死者的手機及撲滿等。 他說,辯方無法出示有力證據證明兩名被告沒在現場以及沒有涉及謀殺案。 主控官陳詞時說,死者與兩名被告住在同一住宅區,由於被告們家境清寒,死者經常給予援助,豈知卻換來殺身之禍。 他說,從死者身上的刀跡顯示,死者是被慘酷殺死,因此被告須被判死刑。 被告辯護律師南日星求情時說,兩名被告在案發時只有16歲及19歲,他們當時分別擔任洗車員及店員,收入有限。他希望法官輕判,讓他們有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