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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崙非法經營菜園 孟籍管理員控2行賄罪

(關丹26日訊)在金馬崙非法經營菜園的孟加拉籍管理員,遭反貪污委員會控告兩項行賄罪,被告否認有罪,法官允准被告每項罪名各5000令吉保外候審,護照交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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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孟加拉籍被告拉漢沙希是在2015年5月13和21日,因非法經營的菜園遭針對非法菜園展開的“象牙行動”(Ops Gading)取締,被告兩次以3000令吉和2000令吉行賄執法員,作為不對付菜園的代價。
被告的行為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2年監禁、或罰款1万令吉或賄款的5倍,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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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反貪會的主控官西蒂沙拉,今日在庭上要求地庭法官莫哈末卡查里不允准被告保釋。
被告的辯護律師莫哈末查萬指出,被告自3年前被反貪會逮捕後,已繳交3萬令吉抵押金,同時每個月必須親自到霹靂州警局報到。
他說,被告在這段期間,雖然深知會被提控,但每次回國後都返回我國,這證明被告沒有企圖潛逃,因此要求法庭允准被告保外候審及減低保釋金。
法官聆聽後,允准被告以每項控罪5000令吉保外候審,案件展至10月1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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