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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議決修憲 下屆大選18歲可投票了

(布城19日訊)內閣同意將國民的法定投票年齡由原本的21歲降至18歲,並於今日議決修改《聯邦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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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及體育部長賽沙迪說,今日召開的內閣會議,確認及同意修改的就是調低法定投票年齡,讓更多年輕人參與全國大選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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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內閣會議後於部門召開的記者會上說,青體部將會成立一個集合朝野政黨國會議員的小組委員會,以就修憲事宜展開進一步討論與草擬法案。
他說,雖然修憲必須獲得國會三分二多數議員的支持,但他有信心反對黨的青年領袖代表,包括前巫青團長凱里,將給予政府這項民主改革的政治議程支持。
他表示,無法確定能否趕得及於下個月召開的國會會議提呈相關法案,但他保證可以在下屆大選時落實這項修改。
“我們的政見或許與反對黨議員不同,但在強化國家青年的議程上,我希望大家最終都能目標一致。”
他強調,這是確保未來的選舉更公平與透明的選舉改革議程的配套。
賽沙迪說,他也與選舉委員會代表和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會面,而總檢察長認同政府可以這麼做。
“我接下來將會召見各個政黨的青年團領袖,尤其是在國會有代表的政黨,我會成立青年核心會議小組,成員是每個政黨的青年團領袖。”
他說,除了討論18歲投票的課題,核心小組也將討論時下年輕人所面對的各項問題。
“我們也會成立另一個專門討論年輕人議題的委員會,特別是18歲可以投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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