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國內地方

陳詮峰:遇車禍無法索償 摩多超載可罰款坐監

(北海10日訊)騎摩多超載遇車禍不但無法向自身保險索償,還因為牴觸交通法令,隨時會被控上庭,罪成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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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六一家四口違例共乘摩多與羅里發生碰撞造成1死3傷,能否索償車險引人關注。擁有29年經驗的保險經理陳詮峰說,騎士需起訴羅里司機,若法庭判決是後者疏忽導致意外,方可獲對方車險賠償。

證明羅里司機疏忽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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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本報詢問時說,由於4人共乘一輛摩多違反交通條例,騎士要索取本身摩多的車險賠償已無望,目前需視警方調查,若證明是羅里司機疏忽造成事故,騎士可採法律行動起訴羅里司機,以索取對方的車險賠償。

檳州陸路交通局主任佐哈里說,一輛摩多乘坐超過2名騎士,即已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9條文。在此法令下一旦罪成,初犯者將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6個月,再犯者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40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一對魏姓夫婦本月8日上午11時許與2名孩子共乘摩多想要前往北海空軍基地參觀開放日,豈料在北海峇眼拉浪往雙溪浮油方向撞上行駛於同方向的羅里左側後翻覆,造成僅14個月大的男嬰魏裕傑(譯音)傷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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