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控誘姦8歲外甥女向法官求情 被告發誓不重犯

(亞羅士打6日訊)因涉嫌誘姦8歲外甥女而被控上庭的48歲姨丈,今日在亞羅士打地庭上否認性侵兒童和企圖強姦共3項罪名,卻向法官發誓不再重犯,及在保釋期間不會住在第二任妻子家,即受害女童住處,但法官不允許他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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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保釋候審

15年前,被告卡里查曾因強姦罪成被判監16年,在扣除假期後於2013年出獄。他有兩名妻子,以及育有4名16歲至27歲孩子。他之前是燒焊工人,目前待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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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狀指被告於今年6月16日下午3時,在波各先那武吉拉叻住家內,試圖強姦8歲8個月的女童,觸犯刑事法典376條文,并將與刑事法典511條文同讀,一旦罪可判監禁最高20年及鞭笞。

第二控狀指被告於今年6月17日下午2時,在波各先那武吉拉叻住家,性侵8歲8個月的女童,即吸吮胸部和觸摸私處;第三控狀指被告於今年6月18日下午5時,在波各先那武吉拉叻住家,性侵8歲的女童,觸摸私處。這2項指控已觸犯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14(a)條文並在14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判監不超過20年和鞭笞。

被告今早分別在第二和第四地庭面控,主控官樂哈副檢察司指出,由於被告與受害者是親屬關係,以及性侵兒童是非常嚴重罪行,而且嫌犯曾犯下強姦案而入獄10年,所以她要求法官不允准嫌犯保釋。

被告向2名法官求情時,發誓不重犯。

他說,他的第一任妻子住在竹城,第二任妻子住在受害女童的住處,他發誓保釋時,不會去第二任妻子家,只會到第一任妻子家居住。

最後,2名地庭法官祖拉達和阿茲曼皆拒絕被告保釋,并擇定此案於10月7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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