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LHDN欠納稅人160億 林冠英錄供 地產收益也未退稅

(吉隆坡31日訊)財政部長林冠英披露,警方已針對內陸稅收局(LHDN)拖欠納稅人高達160億4600萬令吉退款事件向他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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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表文告說,他是昨午3時至5時,在財政部辦公室接受警方的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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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隨著行動黨克蘭芝州議員張哲敏於8月23日向警方報案後,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409條文開檔調查。

 

他提到,內陸稅收局尚未償還的退稅達160億4600萬令吉,涉及公司、個人、社團和基金會等案例共有165萬3786宗。除拖欠個人所得稅,也包括了地產收益稅。

 

“為減輕納稅人負擔,希盟政府同意退稅給遭積欠的納稅人,申請抵消當年應付的稅款金額。”

 

“相關人士需向內陸稅收局提交抵銷申請(set-off application),當局會核實並考慮批准。至於剩餘退稅,政府將根據財政能力退還。”

 

截至2018年5月31日,據會計部記錄,退款基金的賬戶餘額僅為14億8600萬令吉,遠低退款所需的160億4600萬令吉。

 

林冠英聲稱,國陣政府無法滿足內陸稅收局的要求,而截至2018年5月31日為止的總額160億4600萬令吉轉至該局戶頭,導致稅收局無法退還納稅人的退稅,有者更是長達6年之久。

 

他說,前朝政府的舉動可被視為偽造戶頭和挪用未償還的餘額用在其它方面,或縮減赤字以顯示盈餘。

 

“最大問題是,誰應為此事件負責,是前任財政部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抑或前任財長拿督斯里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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