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點至5點違規‧5男獵殺52果蝠被捕

(彭亨‧關丹)5名來自雪州的華裔男子在北根小島嶼區大事獵殺52隻受保護的果蝠,結果遭野生動物保護局執法組取締。

彭亨州野生動物保護局局長哈查凱麗雅今日(週一,4月6日)在記者會上指出,由於目前適逢榴槤季節,是當地果蝠非常活躍的時期,為了防止違法捕獵活動,當局執法組於是出動船艇,在小島嶼區展開巡邏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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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週日(4月5日)凌晨12點半,當局發現5名嫌犯的行蹤可疑,因此展開跟蹤及偵查,結果發現嫌犯在凌晨12點半至1點半之間在北根縣丹絨阿卡斯(Tanjung Agas)小島嶼區進行非法獵殺果蝠活動。

“執法人員逮捕嫌犯後,當場起獲兩支半自動獵鎗、兩份鎗械執照、351枚散彈,以及52隻剛被獵殺的大型果蝠。”

哈查凱麗雅披露,5名年齡介於22至59歲之間的嫌犯雖然擁有鎗械執照及由當局發出的捕獵野生果蝠執照,不過他們卻在禁止獵殺的時段內闖入果蝠生態區,大事獵殺果蝠,才會被取締。

“持有捕獵野生果蝠執照者必須遵守多項由當局所定下的條列,包括每張執照只能在3個月的有效期內捕獵不超過50隻果蝠,以及不能在禁止捕獵時段內獵殺果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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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說,當局所允許的獵殺果蝠時段是介於晚上7點至凌晨12點,以及凌晨5點至清晨7點,而凌晨12點至凌晨5點的時段是嚴禁獵殺的。

5名嫌犯將於1972/76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74(2)條文下被控,罪名成立者將面對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

果蝠每隻賣20元

彭亨州野生動物保護局局長哈查凱麗雅披露,大型果蝠雖然屬於受保護動物,但是可允許有限制的捕獵活動,以控制果蝠的增長數量。

這些果蝠的市場售價每隻大約為20令吉,傳統上被華人作為野味食用,據說用以滋補身體。

她說,當局起獲的52隻果蝠總值1040令吉,當局將在完成執法程序後,全數銷毀這些果蝠的遺體,避免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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