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明年初執行銷毀廢棄車指南 把1年手續期減至1個月

(布城27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說,國家交通理事會議決由當局制定一套統一的銷毀廢棄車指南,以便把目前為時約6個月至1年的手續期,縮減至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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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將會給予車主1週的現身通知,否則,有關廢棄車就會被拖到車庫,並在3週內被銷毀,陸路交通局同時也會撤銷車輛的註冊。”

他披露,這項建議是由公共投訴局所提出,並將交由該局和陸路交通局、地方政府和利益相關機構來制定最終的標準作業指南,同時在11月的會議進行討論,預料最遲會在明年初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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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週一在布城會展中心主持第一屆國家交通理事會會議後,在記者會上指出,在2014年至2017年短短4年內,雪蘭莪、吉隆坡、霹靂和柔佛8個地方政府接獲1萬5019宗廢棄車的投訴,分別是2014年的廢棄車共 1680輛,2015年增至2973輛,2016年達4638輛,去年則有4864輛。

他說,涉及的地方政府包括吉隆坡市政局、梳邦再也市議會、八打靈再也市政廳、沙亞南市政廳、加影市議會、士拉央市議會、新山市政廳和怡保市政廳。

他指出,廢棄車數量有逐年增長的趨勢,並衍生了阻礙交通、道路安全和衛生問題,有者更成為蚊蟲滋生的溫床,為住宅區的居民帶來巨大困擾,並導致地方政府需耗時耗力去處理。

“在這些廢棄車當中,有些是失竊汽車,而這就需要各方的綜合處理,包括確定是否有車險、還拖欠車貸等問題。”

他說,陸路交通局將會與各單位合作,提供廢棄車的背景資料,以便能加速銷毀廢棄車的程序。

“雖然有人提出向車主徵收罰款的建議,但執行上卻不易。”他也批評廢棄車的車主不顧他人感受,並把本身問題交給地方政府來善後的態度。

他指出,每個地方政府目前都委任本身的承包商來銷毀廢棄車,只有新山市政廳設有一站式處理中心,但這些都需要緊密的監督,以避免出現駁接車的問題。

他也說,當局將會成立充公資產銷毀委員會,之後才把銷毀車的工作,通過招標方式發給適合的單位。

雪花3000萬提供 120輛免費巴士

陸兆福說,目前,除了雪州、檳城和馬六甲提供免費巴士服務,新山也準備提供免費巴士服務。

“雪州共花費3000萬令吉為州內居民提供120輛免費巴士服務,而馬六甲也已開始提供40輛免費巴士服務。”

他也鼓勵各州政府在能力允許的情況下,逐步提供免費巴士服務,但須避免構成財務負擔。

他說,理事會週一也討論了重型車輛隨處停放的問題,並敦促地方政府安排適當的地方來安頓重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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