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長:沒資格質疑取消罰單 馬華簽准AES才愚蠢

(布城20日訊)陸路交通部長陸兆福今日反擊,指馬華領袖沒有資格質疑政府取消自動執法系統(AES)罰單,因為AES的合約是由馬華部長拿督斯里江作漢簽署,而繼任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也未解決罰單拖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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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反駁馬青總秘書梁捷順廢除交通罰單愚蠢的指責,並指簽署不平等合約者才是愚痴,而不是取消罰款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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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長陸兆福說,由2012年至今年5月,政府總共收到1億2909萬7436令吉,全部已付給ATES有限公司和Beta Tegap有限公司,而相對的,該公司頂多只出了1000萬令吉的成本而已。
他今日也公佈了這兩家公司股東,ATES的股東是Traffen Force有限公司和Commercial Circle(馬)有限公司,而Beta Tegap有限公司的股東安德烈張、前巫統領袖女兒羅扎娜、拿督莫哈末尤諾斯里祖安、丹斯裡聶依斯邁、拿汀葉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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