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包先生

鄰居屋外燒金銀紙沒清理 執法單位有權開罰

(檳城17日訊)農曆七月鄰居在屋外焚燒金銀紙後沒有妥善清理,引起馮先生不滿。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該鄰居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地方政府和環境局的條例,但在尊重宗教自由的大前提下,只要沒有過度,執法單位一般都會給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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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陳慧萍提醒市民在奉行本身宗教自由的同時也需要顧及他人感受,在焚燒拜祭後應該要有同理心並自發性清理,以免造成他人生活困擾,這也可避免面對執法單位採取的行動。

居住在壟尾區的馮先生向《光明包先生》投訴,其鄰居每次酬神都在屋前空地焚燒金銀紙,每次都沒有妥善清理,以致紙灰隨風飄到馮先生的屋子周遭,而這個農曆七月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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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沒過度將給尊重

原本馮先生想要息事寧人,不過日前鄰居焚燒金銀紙的做法卻越來越過火,已經造成馮先生生活作息受到困擾。

“雖然說焚燒金銀紙是宗教活動,不過已經引起他人不適及環境問題,我是不是可以向檳島市政廳投訴?”

針對此事,檳島市議員陳慧萍說,露天焚燒確實觸犯了地方政府和環境局條例,不過在尊重宗教自由大前提下,只要沒有過度的行為,大部分執法單位都會保持對宗教自由的尊重態度。

“根據檳島市政廳的衛生條例,如果焚燒金銀紙後沒有妥善清理,當局有權向觸犯者發出罰單,不僅是如此,環境局也可提控觸犯者上庭,罰款高達50萬令吉、或監禁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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