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7日訊)4名大馬機場控股有限公司高層及執行員,涉濫用職權通過更新機場商店合約,向商家每月收賄500令吉至1萬令吉賄金,昨日被大馬反貪委員會逮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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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4名嫌犯在2006年開始用類似手法收賄,反貪會在接到投報後,昨日分別在雪蘭莪反貪會辦公室、大馬機場控股有限公司檳州辦公室、哥達京那峇魯辦公室及納閩辦公室,逮捕4名涉案的嫌犯。
當中一名50歲的嫌犯,被指於2006年至2014年間,每月向一家金飾公司收取500令吉至1萬令吉賄款,以便批准該金飾公司更新在國內各地機場店面的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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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款項並未匯入大馬機場公司的戶頭,而是匯入他的個人戶頭,總數額約9萬令吉。
至於在檳州落網的嫌犯是一名59歲執行員,他昨午2點20分在檳州的辦公室內被捕。執法員在今早11點多押他上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5天助查。大馬反貪會副總監(行動組)拿督斯里阿占峇基證實這4項逮捕行動,但沒透露更多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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