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讀副刊

【山離開門】車主苦主

大斗跟她爹在租車和買車之間,如打乒乓球般來回斟酌利弊之際,我曾弱弱地在旁祭出“買不如租”。主要是預想到在這個泊車大不易的城市,這個身外物會惹來無窮煩惱——別忘了,老娘一向奉“多個香爐多個鬼”為圭臬的。可那對父女自恃數學好,左算右算了一番,即拍板跳起來穿鞋外出選車。結果,塞了2小時的路,卻只花了20分鐘就搞定——人家說貨比三家,可他們連第二家車行都懶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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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城鎮有私家車自然方便——其實也沒很多,反正就去買菜而已(使用吳伯服務更方便)——有私家泊位。可是,自從把車子再開上文明大都會後,呃,認真領教到何謂寢食難安了。每每外頭有任何風吹草動(警車和救傷車的呼聲幾乎是大城市的繁忙代言),大家反射性地彈到大玻璃窗張望不已——生怕關連咱們的“車事”。這時如添一句馬後炮的說法,就叫黑人僧了。

由於大斗把車子註冊到北卡的住址,所以就不能申請為當地居民的街邊泊位。換句話說,同一個泊位在辦公時間不能佔據超過2個小時。這也不算大問題,反正咱們閒人一枚,大叔時不時就下樓去游會兒車河。(後來父女倆也漸漸生了賊膽,懷疑那限定2小時告示牌根本就是唬人的。據大叔多日的觀察,從也沒見過有交通執行人員來巡查,他們以何為憑據逐一知道車子泊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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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最棘手的問題乃掃街時刻,就曾因來不及移走中過告票咧。基於人道立場,每條街甚至兩對面的掃街時間,被規劃到不同時間和日子——如不這樣的話一條街的車主就成苦主了。所以,每次找到位子泊車後,先別高興,第一時間就要仔細好好地讀明白掃街的時間表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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