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署將檢討 煽動令案或撤控
(布城13日訊)總檢察署將會檢討所有在煽動法令下審訊的案件,以考慮是否要繼續提控或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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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今日在上訴庭指出,依據希盟政府目前的政策,若被控人士致函或委派代表律師向總檢察署要求撤銷案件,總檢察署將會檢討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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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檢察署將按照有力的證據及現有的政策來判斷,是否要針對相關煽動案,繼續提控或撤銷。”
旺沙哈魯丁亦補充,目前總檢察署會對在各階法庭審訊中的約10宗煽動案進行檢討。
此外,他也要求延長前國會議員蘇仁德蘭的上訴申請,後者辯護律師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對此並無提出異議。
蘇仁德蘭是因高庭於2016年4月14日駁回他要求將其煽動案中有關1948年煽動法令合憲性的3個問題交由聯邦法院審理的申請,而提出上訴。
他當時被控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4(1)(b)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3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哥巴斯里南表示,他將在適當的時候向總檢察署提出申請(撤銷案件);另一名辯護律師拉蒂花也說,希盟政府承諾會廢除煽動法令和其他苛刻的法律。
報導續指,以拿督烏米卡敦為首,與拿督卡瑪丁哈欣和拿督扎巴力亞組成的上訴庭三司擇定8月31日進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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